承德市部署开展选矿厂专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020-10-2015时56分浏览次数:

 

 

近期,承德市部署开展选矿厂专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自9月底至11月底,对正常生产和拟复产选矿厂内部管理制度执行、管理体系构建、主体责任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一是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了《选矿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表》,开展一次选矿厂专项隐患排查,重点对堆料场(仓)、带式输送机等事故高发易发部位安全设施进行逐一排查,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对标,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建立台账,一厂一表、一厂一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措施、时限,限期整改到位。排查结束,督促企业认真总结分析,及时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表和情况总结。

二是规范现场作业行为,常规情况作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三违行为;遇有故障处理、更换部件、局部设备调整、清扫设备及其他突发情况等作业,要提前做好报告处置程序、作业流程和现场防护措施。严禁设备运转、带电情况下冒险作业,严禁从业人员进入矿石流动空间作业,严禁安全防护不全、专人监护不到位等违规作业。

三是督促企业在全厂区、逐环节、各岗位安装高清视频摄像头,实施全方位无死角24小时监控。鼓励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实施选矿厂集中控制改造和自动化升级改造,减少危险岗位作业人员,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四是按照县级全面检查、市级督导抽查的方式,凡是发现排查不认真不全面的,一律责令重新组织排查并全县(市、区)通报,凡是发现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一律顶格上限实施处罚,凡是发现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执行的、管理水平差的,法人和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不明确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