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通风和防火安全管理的通知
2015-03-2500时00分浏览次数:

承市安监传[2015]4号
承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通风和防火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安监局:
    当前,部分金属非金属矿山相继恢复生产和建设,根据目前气温持续上升,极易造成矿山井下风流紊乱,通风不畅的特点和大多矿山周边森林较多,野外防火异常严峻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要求,请抓好工作落实。
    一、进一步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安全管理。一是提高对井下通风重要性的认识。我市地下矿山通风管理基础普遍薄弱,在一定程度存在日常管理松懈、井下空气质量不符合要求、企业对中毒窒息事故重视不到位等问题。二是健全完善井下通风系统。所有地下矿山要根据生产变化,及时调整矿井通风系统,健全通风构筑物,确保风流畅通,对采空区及时密闭,防止漏风;主扇房要按照标准建设,行人通道及主要进回风巷道应设正反向风门,并密闭良好;掘进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必须安装使用局部通风设备。三是加强矿山通风系统管理。地下矿山必须设立通风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通风技术人员和测风、测尘人员,每班对主扇运转情况进行检查,填写运转记录,并及时填绘矿井通风系统图。正常生产情况下,主要通风机要保持连续运转,严禁主扇不开,完全依靠自然风的方式进行通风;独头工作面有人作业时,局部通风机必须连续运转;人员进入掘进工作面、采场进行作业前,必须先行进行检测,经有关人员检测合格并经带班矿长书面确认后,方可进入作业面。采用柴油车铲装的矿井,必须采取尾气净化措施和增加供风量,确保空气质量满足要求。四是要积极鼓励采用新工艺、新方法、新设备进行天井施工,采用人工方式开拓天井的,必须用局扇连续不断向工作面供风,人员进入天井作业前必须要由带班矿长进行安全确认。五是企业要把对通风系统的检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专人负责,详细记录,确保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治。
    二、加强矿山防火安全管理。一是各矿山企业要建立防火组织,制定并落实责任制,加强职工防、灭火知识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配齐相应灭火器材;二是加强办公区、职工宿舍、伙房用火、用电管理,加大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各种隐患并整改到位。三是野外动火必须经矿山主管领导批准,做好应急准备,动火后必须彻底熄灭余火,防止死灰复燃。四是加强油料储存和使用的管理,保证储油装置表面干净、整洁,严防渗漏,设备加注燃油时,严禁吸烟和采用明火照明。五是做好应急响应,一旦发生火情,要及时启动预案,迅速组织人员,采取切实可行措施进行扑救,根据火情情况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救援。
    三、迅速转发文件,并加强对地下矿山通风和防火安全管理的监管监察。要把文件和相关要求迅速转发到各矿山企业,并督促矿山严格落实到位。要把对地下矿山通风系统的检查和防火安全做为当前监管监察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检查,严格执法,严厉处罚。对每个地下矿山的主扇、风机房、通风线路、日常管理、局部通风、空气质量等开展一次全面的检查,对通风机房不合格、风路不畅、通风构筑物不健全,井下空气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停产整改;对掘进工作面及通风不良采场未采用局部通风的,必须停止相应部位的生产作业;对日常管理不到位,要责令企业限期健全机构,配齐人员,落实制度、加强检查监测工作,确保通风系统正常运行;对井下不开主扇,空气质量不合格的,要停产整顿,严格处罚。对矿山防火安全安排布置不到位、制度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隐患不整改的,要责令企业迅速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到位,确保春季防火安全。
 
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