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市安办字[2018]70号
各县(市、区)安委办,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宣贯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
细则》宣贯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规定》和《实施细则》)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宣贯范围
县级以上各级党委和政府、高新区、御道口牧场管理区党工委和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工作机关、政府工作部门的领导干部,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开发区、工业园区、风景区等各类功能区管理机构的党政领导干部。
二、工作目标
学习宣传贯彻《规定》和《实施细则》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各单位要推进《规定》和《实施细则》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通过宣贯工作深刻认识《规定》和《实施细则》出台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学习领会《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规定》和《实施细则》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早见成效,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宣贯时间
2018年8月15日至2018年12月31日,开展集中宣贯活动。
四、宣贯方式
重点采取正面宣传与警示教育相结合,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宣传相结合,宣教活动与媒体曝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是组织专题学习。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是《规定》和《实施细则》的责任主体,在学习上要全员参加,在贯彻落实上要全员到位。要组织集中学,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单位,都要将《规定》和《实施细则》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进行专题学习研究;要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地对《规定》和《实施细则》进行传达学习;要全员覆盖学,做到全员纳入、全员参与,层层传达、层层学习,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要结合实际学,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都要结合分管工作和行业(领域),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职责,积极尽责。
二是组织开展宣讲解读活动。 要组织宣讲团对《规定》和《实施细则》主要精神进行集中宣讲,各级安委会要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宣传贯彻会议,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组织召开本行业(领域)宣传贯彻会议,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进行宣传贯彻。
三是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利用承德电视台、承德广播电台、承德新闻网、《承德日报》等主流媒体,采用专版、专栏、专题报道、访谈直播等形式宣传报道《规定》和《实施细则》内容,以及各单位宣传贯彻工作动态。各级各部门充分利用本地区、本系统的杂志报刊、门户网站等媒体资源广泛宣传报道,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和宣传声势。
四是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以及党校、行政学院要将《规定》和《实施细则》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培训的必修课;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部门要将《规定》和《实施细则》作为本行业本系统干部培训的必修课。
五是大力普及宣传。充分利用政府机关、社会服务机构和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移动电视屏,以及商场、超市和各地繁华地段的LED大屏幕播放《规定》和《实施细则》出台的消息和有关内容,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报道《规定》和《实施细则》,着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人人监督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是创新方式方法。各级各部门要通过举办研讨会、经验交流会、辅导讲座、专家授课、对标学习等方式,组织广大干部系统学习、全面准确把握《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为深入做好贯彻落实工作打好思想基础。
五、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规定》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第一部党内法规,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地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政治责任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实施细则》全面贯彻了中央《规定》精神,结合我省、我市安全生产特点,坚持从严、从实、从细,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任务进行了细化,提出了量化具体的要求,是我市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重要环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认识《规定》和《实施细则》出台的重大意义,作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依法执政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作风,认真组织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安委会办公室成立由市安委会副主任、市安监局局长胡凤才任组长,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宣贯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的调度、协调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西昆同志兼任。各级各部门要成立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宣贯工作领导小组,把学习宣贯《规定》和《实施细则》作为下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工作计划,精心组织,认真谋划,作出具体安排,落实工作经费,确保《规定》和《实施细则》宣贯与整体工作统筹协调推进。
三是明确工作责任。各级安委会和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和行业领域的学习宣贯《规定》和《实施细则》工作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抓好具体落实,其他班子成员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学习宣贯工作,各内设机构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四是加强督导调度。市安委办将贯彻《规定》和《实施细则》的情况作为重大督办事项,纳入对各级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考核以及督查巡查的重点内容,适时进行通报。各级安委办要组织召开座谈会和经验交流会,广泛听取各级各部门在贯彻落实《规定》和《实施细则》的意见建议,大力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确保《规定》和《实施细则》真正落实到位,取得扎实成绩。
五是迅速贯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紧紧围绕《规定》和《实施细则》要求,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着力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 “市级及以下各级党委书记任安全生产委员会第一主任,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任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要在9月底前全部落实到位。“各级政府原则上由担任本级党委常委的政府领导干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要在10月底前全部落实到位。
各县(市、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将本级宣贯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包括负责该项工作领导同志及联络员的姓名、职务、座机、手机号码)于8月25日前报市安委办备案。要认真整理《规定》和《实施细则》宣贯工作相关资料,及时编写信息在各类媒体上发布宣传。9月30日前,要将宣贯工作的阶段性进展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报市安委办。12月10日前,要将贯彻《规定》和《实施细则》总体情况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报市安委办。(以上涉及到的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邮箱,纸质版发传真。)
联 系 人:王海军 刘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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