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市应急非煤[2020]3号
承德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开展冬季尾矿库安全隐患专项排查
情况的通报
各县、自治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为严格落实“10.22”全市非煤矿山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尾矿库冬季安全运行管理,严防春季解冻后发生坝体失稳、滑坡等问题,市局自2019年11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冬季尾矿库安全隐患专项排查行动,对正常生产运行的尾矿库进行了全覆盖的隐患排查和执法检查。现将排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发现的问题和隐患
(一)突出问题。一是个别尾矿库存在先天设计缺陷,现状库形条件难以满足设计要求的干滩长度和防洪高度;二是个别尾矿库还存在高位蓄水的问题,干滩长度不足;三是冬季巡查检查不到位,个别尾矿库放矿管路跑冒滴漏,外泄矿浆冲击堆积坝体;四是在线监测数据与人工实际监测数据偏差较大,特别是干滩长度数值。
(二)共性问题。
1.现状实测图纸质量差,难以指导尾矿库生产运行。具体表现:一是图纸中给出的尾矿库运行参数不全,没有分段给出干滩坡度、防洪高度、各级子坝外边坡比、马道平台宽度等数据;二是堆积坝体剖面图不全,没有分别给出主坝及副坝方向和主(支)沟排洪系统剖面;三是堆积坝平均外边坡比计算错误,不能反映真实坡比;四是个别测绘单位出具的图纸与实际现状不相符。
2.排洪构筑物检测管理办法落实不严格。具体表现:一是尾矿库企业在检测机构出具报告后,主要负责人没有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部门人员认真审核;二是检测报告发现的问题没有整改落实情况反馈,无法确认是否完成整改;三是检测报告质量普遍较差,部分没有涵盖所有排洪构筑物,部分录像清晰度不够,个别机构甚至刻意回避问题,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3.应急救援预案操作性不强,应急演练走形式。具体表现:一是预案没有按照预警级别分类分级采取响应措施,现场处置方案操作性不强,不切合实际;二是应急演练流于形式,未能真正起到有效处置的演练效果,个别企业甚至编造演练记录、总结等档案;三是应急预案修订不及时,没有针对企业组织机构变化而修改完善。
4.尾矿库生产运行档案资料不齐全,仍存在重现场轻管理的问题。具体表现:一是没有及时委托设计单位补充设计,原设计中缺少三级预警参数设置、运控参数等;二是尾矿库生产运行作业票填写不规范,各级人员审核签字不齐全,文字描述和绘制施工图不符合实际;三是尽管已委托勘察单位在规定区间出具了坝体稳定性分析报告,但是没有委托设计单位进行专项论证;四是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分级管控档案记录不全面不具体,没有及时填写、分析、归档;五是三项制度不完善,操作性不强,不能起到规范企业安全管理的作用;六是冬季专项安全教育培训档案不齐全,尾矿库工培训内容针对性不强。
5.现场运行作业管理不严格,没有实施精细化管理。具体表现:一是放矿不规范,有的矿浆回流冲刷子坝内坝脚,有的放矿管没有及时调整,滩面形成侧坡、扇形坡;二是主坝、副坝方向放矿没有集中管理,放矿位置不合理,造成堆积坝顶高低不平;三是个别企业在滩顶位置排放尾矿循环水,形成滩面冲沟;四是筑坝作业不规范,个别子坝外边坡比陡于设计值,马道平台宽度不足;五是封堵作业不规范,还存在使用土工布包裹盖板(孔塞、拱板)的问题,不便于发现问题缺陷。
6.现场安全设施跟进不及时。具体表现:一是坝肩截水沟、坝面排水沟没有及时修建到位,对局部破损部分没有整改完善,堆积坝坡植被绿化跟进不到位;二是没有按要求完善干滩长度标识旗、水位标尺、子坝标识牌、排水井浮桥、强光照明、拦污栅栏、浸润线观测绳等设施;三是值班室没有配备安全设施设计、实测图纸、测距仪等资料和设施,安全标识牌没有及时修改完善。
二、问题原因分析
通过查阅企业档案资料、核查现场、询问、座谈等方式,深刻剖析问题原因,主要有:一是思想认识还有待提高,特别是对尾矿库精细化管理重视程度不高,缺乏细节管理能力,管理粗放,漏洞和不足一抓一把。二是责任落实不到位,各级监管部门还处于“企业安全员”角色,执法处罚力度不大,加之企业安全技术人员缺乏,造成企业缺乏主观能动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三是各项政策贯彻落实不到位,全市非煤矿山会议明确的各项标准要求,还没有完全落实到每一家尾矿库企业,深入到每一名从业人员。四是中介机构服务意识差,重收入轻安全,不能严格把关,有的甚至出具虚假报告。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思想认识再提高。2019年,应急管理部先后两次对我市尾矿库进行执法检查,省重点工作大督查组也多轮次地开展了尾矿库安全督导检查,充分说明各级领导对尾矿库安全的高度重视和密切关注,检查中也暴露出诸多的问题和不足。因此,各县(市、区)务必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站位,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始终保持高度警觉,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以严而又严、实而又实的工作措施,切实抓好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要优化工作思路,转变角色,从关注具体隐患到聚焦企业安全管理转变,从关注现场设施到企业运行管理档案规范化转变,从短期收益到长效提升转变,切实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发挥企业从业人员的主观能动性。要注重典型示范企业培树工作,每个县(市、区)至少抓出两个试点,分期分批开展安全生产对标行动,以点带面,推进整个行业所有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更快提升,尽快达到精细化管理程度。
(二)标准执行再严格。认真落实全市非煤矿山会议精神,结合38号令修订契机,采取业务培训、专家授课等形式,提高各级监管监察人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主动学习意识,提升安全素质,严格安全标准,堵塞管理漏洞,全市上下“一把尺子”量到底。一是《尾矿库安全设施设计》缺少在线监测设计方案、三级预警、防洪高度等内容的,要委托原设计单位重新核实防洪高度、安全超高、调洪高度、控制浸润线、三级预警数值,分别给出汛期和非汛期运控参数,根据尾矿坝上升速度按照至少10米高差进行一次调洪演算,对局部子坝堆筑与设计不相符等问题进行复核,出具补充设计,报各县(市、区)局备案,后期运行严格按设计管理。二是严格按照规程规范规定的区间,对尾矿库坝体进行全面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察,根据勘察结果,委托设计单位进行全面论证,出具专项论证报告,以验证现状和最终坝体稳定性,并给出后期安全管理措施和建议。三是提前做好尾矿库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工作,充实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尾矿库工,积极配合做好在线监测、视频监控安装和联网工作,按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分级管控,应闭尾矿库按期完成闭库治理和公告销号。
(三)问题查改再彻底。督促企业对照通报问题,从内部管理、档案资料、现场条件、作业管理等方面,特别是《尾矿库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明确的十二条重大隐患,逐项核实排查,列出问题清单,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责任人、时限、措施和应急预案,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务必保证问题排查整改彻底。要加大执法处罚力度,按照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和严厉问责“四个一律”的要求,严肃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屡教不改、管理落后的企业应罚必罚,高限处罚,形成帮扶与严惩的双重工作促进机制,扭转企业被动接受的局面,促成其主动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积极性,改变安全管理一头热的不良局面,进而推动安全管理工作良性发展。请将通报问题整改、企业隐患自查自改情况,于2020年1月23日前报市局。
(四)中介监管再加强。严格落实《承德市尾矿库实测图纸测绘管理办法》《承德市尾矿库排洪构筑物监测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督促测绘、检测、评价等中介机构依规从业,每月对尾矿库实测图纸进行一次审核,汛期前、上冻前对委托相关技术专家集中核查尾矿库排洪构筑物检测录像,审核检测报告,上报安证延期的重点核查《现状安全评价报告》与尾矿库企业实际相符情况,建立问题机构“黑名单”,凡是不按要求开展技术服务的机构,采取一次约谈、两次清除市场的措施,促进各中介机构切实发挥技术优势,严格把好安全关口,履职尽责,形成安全监管合力。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