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已关闭非煤矿山 “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2021-01-2210时04分浏览次数:

 

 

 

 

 

承市安办字[2021]6号

 

承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已关闭非煤矿山 “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目前铁精粉、黄金等矿产品价格持续走高,为确保已关闭的非煤矿山切实关闭到位,严防偷采盗采、死灰复燃而引发各类事故,请各县区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非煤矿山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9]9号)、《河北省矿山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冀政办字[2020]75号)、《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采取切实措施确保非煤矿山关闭到位的通知》(冀安委办[2020]43号)、《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承德市矿山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承市政办字[2020]50号)等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好非煤矿山关闭退出工作,并严格按照关闭标准,在及时依法注(吊)销或废止非煤矿山相关证照基础上,务必做好拆除供电、供水、通风、提升、运输等直接用于生产的设施和设备,地下矿山要炸毁或填实矿井井筒,露天矿山要完成边坡治理,尾矿库要完成闭库治理并公告销号,并在地表设立明显警示标志等各项工作。请各县、区对已关闭非煤矿山是否关闭到位进行“回头看”工作,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排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确保已关闭非煤矿山按要求关闭到位,不出现任何问题。请将“回头看”情况于2021年3月31日前书面报市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辛树峰,2055939)。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