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县应急管理局 启动2022-2023年度全县冬春救助工作
2022-11-1516时28分浏览次数:

围场县应急管理局积极贯彻落实9月21日全国、省冬春救助工作部署视频会议精神,按照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关于做好全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工作的行动方案》,全县各乡镇、村组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工作程序,有序开展2022-2023年度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

“户报”--冬春生活救助需求的受灾群众向本地村委会申请救助,并以户为单位填报《受灾困难人员生活救助申请表》,注明姓名、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名单、身份证号、一卡通、联系电话、住址、家庭类型、申请原因,申请时间等相关内容,报村评议。

“村评”--当地村委会收集本地受灾群众提交冬春救助申请表后,召开村民代表民主评议大会,对冬春生活救助人选进行集体决议,确定冬春需生活救助人员名单,形成《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会议记录》并公示(至少一周)。完成公示后,村委会要将冬春生活需救助人员名单、冬春救助申请表、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及公示照片整理形成档案,一并提交至乡镇政府审核。

“乡审”--乡镇收到村委会提交的冬春需救助申请资料后,要对救助对象信息、受灾情况、困难类别进行逐一核实,将审核通过的救助对象汇总录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人口一览表》,提交至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县定”--县级应急管理部门接到乡镇提交《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人口一览表》后,要开展调查审核,对救助人员进行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