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周密安排部署旅游景区玻璃栈道类项目安全监管工作
2022-12-3017时06分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安委办转发的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旅游景区玻璃栈道类项目安全管理的通知》,以及承德市领导的批示要求,承德市安委办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采取多种举措防控风险,全力保障旅游景区玻璃栈道类项目安全。

一是厘清职责,压实各方责任。承德市安委办制定了《承德市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以市政府文件印发,专门明确了玻璃栈桥类高风险旅游项目的安全监管职责。承德市安委办组织十个相关责任部门专题研究玻璃栈桥类旅游项目专项治理工作,并多次印发加强旅游景区、游乐设施安全管理工作通知提示,督促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景区景点、旅游项目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运行安全。目前,全市玻璃栈桥类旅游项目安全管理职责清晰,责任明确。

二是高度重视,深入摸底排查。严把审批审核关,严格安全监管,深入排查问题隐患,对新建项目和已建玻璃栈道类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验收等程序的合法性进行排查,逐一明确安全监管责任部门,规范此类项目在建和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同时对既有玻璃栈道类旅游项目开展一次全面隐患排查,确保不发生安全问题。经排查,承德市共有旅游景区玻璃栈道类项目7个,全部处于停止运行状态。

三是加强管理,落实防范措施。进一步规范全市玻璃栈道类旅游项目建设和运营,将玻璃栈道类高风险旅游项目擅自运营等违法行为,列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重要内容,严格安全检查把关,在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和复核中加强玻璃栈道类项目的审查核实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依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有关规定不得评定为A级旅游景区。同时,督促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监督指导生产经营单位深入开展玻璃栈道类高风险旅游项目专项整治,严格按照排查整治清单,深入查找问题隐患,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