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县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今年春防和夏季物候研判分析,当前我县气候呈干旱少雨现状,大风天气增加,大部分作物、草木等可燃物已泛黄干枯,加之“中秋、国庆”将至,旅游人员急剧增多,祭祀扫墓和秋收生产将形成新一轮的野外用火高峰。为积极应对秋季严峻的森林草原防火形势,县森防办要求各防火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9月1日森林草原防灭火调度会议和9月2日警示教育会议精神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和手段,提前开展全县范围内的可燃物清理工作。为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方针,确保我县“秋冬防战役”取得全面胜利,为党的二十大期间创造优良的安全环境。
此次专项行动的开展可燃物清理包括:路边可燃物清理、村边可燃物清理、地边可燃物清理、农户周边可燃物清理、林边可燃物清理、坟头周边可燃物清理、矿边可燃物清理、其他防火重点区可燃物清理火险隐患重点部位排查包括:扶贫电站、苗木基地、电力输变线路、境内铁路高速辖区荒地、火灾高隐患地区秸秆及柴草堆放、焚烧类祭祀用品。
县防火办要求各乡镇、县森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可燃物清理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迅速进行动员部署,认真组织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要对辖区内可燃物清理重点地区进行调查摸底,建立专档。要逐级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制,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拉网式”清理可燃物行动。要督促、协调辖区、村民委员会组织群众全面清理可燃物、易燃物、堆积物、垃圾等,督促社会单位特别是林区周围生产经营单位深入开展火灾隐患自查,组织清理可燃杂物,严格可燃物品保管,加强值班巡逻。同时要加大对建筑施工工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要交通枢纽、城乡结合部以及输、变(配)电设施安全保护区、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销售场所等单位、场所的防火检查力度和清理力度。
县督考办和县森防指办公室将成立可燃物清理专项督导组,对各有关防火单位可燃物清理工作进行逐乡验收,相关督导检查结果将列入年度防灭火工作考核,对在清理工作中不积极推进,工作拖沓落后的乡镇在给予全县通报的同时,扣除相应防火经费,用于奖励在可燃清理工作中积极主动成效显著的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