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应急管理局公共服务(非依申请)事项清单(2023年第一版)
2023-03-2715时58分浏览次数:



序号

主项名称

子项名称

目录行使层级

设定依据

市级业务
指导部门

备注

1

自然灾害捐赠


省级、市级、县级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7号)第五条

市应急管理局


2

接收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报告、地震预测意见


省级、市级、县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市应急管理局


3

防震减灾科普服务


省级、市级、县级

《河北省防震减灾条例》(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号)第四十五条

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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