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主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业务办理项 | 事项 | 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市级业务指导部门 | 备注 |
1 | 安全生产合格证的颁发 | 其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合格证 | 行政确认 | 省级、市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6月10日主席令第88号)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02年1月17日原国家安全监管理总局令第3号,2015年5月29日第80号令修正)第二十四条 | 市应急管理局 | ||
2 | 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确认 | 行政确认 | 省级、市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6月10日主席令第88号)第四条《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20〕16号)第六条 | 市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