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唐山首钢马兰庄铁矿有限责任公司“7.1”溜井系统喷料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2023-07-1410时45分浏览次数:


 

 

 

 

承市安办字202342

 


 

各县(市、区)安委办

现将省安委办《关于唐山首钢马兰庄铁矿有限责任公司“7.1”溜井系统喷料事故的通报》(冀安委办202322号,以下简称《通报》)转发你们,请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结合《关于印发承德市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承市应急字〔2023〕49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当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各非煤矿山企业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一是严格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和省《通报》要求,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


施;二是切实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做好日常巡检工作,及时处理问题隐患;三是采取有效举措,确保溜井口安全防护到位、溜井底部放矿人员作业环境和出口安全可靠。

各县(市、区)要对正常生产建设地下矿山全面检查,督促企业按《通报》要求采取可靠措施,及时督办问题隐患整改,并于8月15日前将检查情况报送市安委办。

联系人:郝立民,联系方式:0314-2055026。

 

附件: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唐山首钢马兰庄铁矿有限责任公司“7.1”溜井系统喷料事故的通报》

 

 

承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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