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市安办函〔2024〕62号
兴隆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5日16时左右,你县鹏鸣国际项目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根据《承德市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承市安字〔2010〕17号)规定,现对该起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请你县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及“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该起 事故展开全面调查。查清事故经过、原因和性质,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充分发挥事故查处的惩戒和教育作用。
请及时组织召开全县警示教育现场会,举一反三,深刻剖析事故原因,认真汲取事故教训,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认真落实监管责任,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决防止类似事故
再次发生。
事故调查组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在规定时限内向市安委办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经市安委办审核同意后,由你县政府批复结案。
承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