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应急管理局制定出台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
2024-05-1016时02分浏览次数:

加强承德市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专业化力量,强力推动落实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的队伍建设,近日,承德市应急管理局制定出台了《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与社会监督员的聘用、使用、日常管理、监督与考核等作出规定

《办法》明确专(兼)职技术检查员应当具备的学历、专业、工作经验等资格以及应当承担的岗位职责。要求专职技术检查员应参加不少于15天的入职培训,兼职技术检查员应参加不少于10天的入职培训时间,并经考试合格方可聘用。

《办法》要求使用技术检查员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技术检查员使用期间的日常管理。使用兼职技术检查员前要进行申请,使用后要对其工作情况从职业道德、完成任务质量、企业认可度三个方面进行评价;年终要对技术检查员年度履职情况进行综合打分考核,同时规定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要遵守工作回避规定,遵纪守法,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接受社会监督。

下一步,承德市应急管理局将持续跟踪、评价技术检查员与社会监督员的使用情况,对其进行动态调整、补充,完善管理体系,充分发挥技术检查员专业技术支撑作用与社会监督员的社会监督作用,不断提升全市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专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