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多措并举筑牢防汛安全屏障
2024-05-2915时47分浏览次数:

汛期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防汛救灾工作,提高干部群众应急响应能力与自我保护能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我市高度重视防汛工作,以《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宣贯作为做好防汛工作的总牵引,科学、精准、严细制定转移方案,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强化应急演练,提升应急能力,确保防汛安全,坚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深入宣传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各县(市、区)按照市防指《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的通知》要求, 充分认识《条例》颁布施行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辖区内《条例》学习宣贯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确保规定的事项落实落地。

加快编制受威胁区域清单。各县(市、区)以村(社区)为单位,编制完成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河道行洪隐患区、水库周边及下游、尾矿库下游、可能受到暴雨和洪水灾害及其次生灾害威胁的其他区域等受威胁区域清单,统一调查和登记受威胁区域内人员,制定转移人员清单,并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动态调整。

加快完善人员转移预案。各县(市、区)组织受威胁区域的乡(镇)、村(社区),分别修订完善防汛避险人员转移预案,明确组织领导、预警信号、转移责任、转移范围、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生活保障、卫生防疫、避险解除和组织返回等,或者在防汛、山洪灾害、水库防洪抢险等相关预案中明确以上内容,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不同地区应当根据雨情水情、地形地势制定分区分级转移预案。

扎实开展人员转移演练。各县(市、区)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和《承德市2024年防汛应急演练工作方案》做好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演练工作,县、乡、村及有防汛任务的部门,特别是受威胁区域内所有村庄,汛期前至少开展一次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演练,并留存演练视频、照片、文件等资料。演练要包括对老弱病残孕幼等特殊群体的转移安置。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制定演练方案,严格演练标准,确保演练效果。

深入排查整治问题隐患。各县(市、区)按照市防办《关于开展防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要求,深入做好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强化过程督导,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及早发现并整改存在问题,坚决避免“发文就算落实了”的情况发生。市防办近期对隐患排查工作进行过程督导,对存在的问题将及时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