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市安办字〔2024〕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市安委办制定了《承德市金属非金属矿山外包工程安全专项检查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承德市金属非金属矿山外包工程
安全专项检查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承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落实进一步遏制矿产资源领域瞒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巡视建议的整改方案〉的通知》(承市安字〔2024〕11号),有效推动问题整改,扎实推进非煤矿山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切实强化金属非金属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按照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以贯彻落实《承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落实进一步遏制矿产资源领域瞒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巡视建议的整改方案〉的通知》为主线,以规范安全生产三项制度、完善安全基础设施、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为重点,围绕金属非金属矿山外包工程安全关键因素及事故易发多发环节,加强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肃查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生产、基建金属非金属矿山外包工程。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资质方面。重点查处没有建筑施工或安全生产许可资质、资质不符、资质过期、资质挂靠,以及非法违法分包转包行为;检查是否存在不顾自身力量、安全生产条件盲目承接矿山相关业务的情形,是否对下属企业及分包单位等关联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等。
(二)人员方面。重点查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考核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否取得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否按规定安全培训合格;项目部负责人是否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是否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配备与工程施工作业相适应的采矿、机电、通风、地测(防治水)等专业专职工程技术人员等。
(三)安全管理方面。重点查处“三项制度”是否符合施工作业需求,是否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到位;是否与矿山企业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是否存在转嫁安全生产责任等行为;是否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工伤保险或安全生产责任险;是否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奖惩考核;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按规定进行备案、组织演练;采掘施工企业对项目部是否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项目部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考核等。
(四)项目部方面。重点查处项目部是否存在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是否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负责人是否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是否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配备与工程施工作业相适应的采矿、机电、通风、地测(防治水)等专业专职工程技术人员;发包单位是否按规定提取并拨付安全生产费用,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是否使用到位;是否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制定特种作业、动火作业、交叉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管理制度或措施并落实等。
(五)企业方面。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规定,重点查处是否存在违规发包采掘工程及爆破作业项目,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是否存在将爆破作业专项外包行为;外包施工队伍数量是否满足要求;是否不断强化矿山外包工程管理,是否按照《承德市遏制矿山企业瞒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办法(试行)》,对外包施工队伍进行培训;企业在更换外包施工队伍时,是否对外包施工队伍先进行一次关于瞒报事故的警示教育和一次如何上报事故的培训;是否建立外包施工单位基本情况台账,详细登记资质、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情况,有变化时是否及时向属地政府报备,是否每年度开展一次专项抽查检查;矿山企业是否修订外包施工单位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协议,是否将外包施工单位纳入企业统一管理,日常管理中是否统一开展监督检查;企业是否对外包施工队伍开展一次安全培训教育,是否将外包施工人员入场前的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作为安全培训教育的重点内容;矿山企业是否明确专人每日巡查检查,坚决杜绝外包施工队伍违规作业,消除监管盲区等。
四、时间安排
专项检查行动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9月底结束,各项工作接续进行:
(一)企业开展自查自改。即日起至8月31日,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对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做好巩固提升;二是结合本次安全专项行动检查重点内容,对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要求,立即认真组织自查自改,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面加强人员培训、加强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加强危险物品管理、加强设备设施和作业管理,全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和管理能力。企业自查自改工作贯穿于行动始终。
(二)县级开展监督检查。自9月1日至9月15日,各县(市、区)政府要摸清金属非金属矿山外包施工单位底数,逐企业建立外包施工单位基本情况台账,详细登记资质、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情况(见附件1、2);组织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外包工程安全专项检查,检查要做到生产、建设企业的全覆盖,确保监管无遗漏、无盲区;检查要与非煤矿山汛期督导、专家“会诊”隐患排查等工作有机结合,提高工作效率;要把安全执法作为重要手段,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依法处罚并监督企业整改到位。
(三)市级组织督导抽查。自9月16日起至活动结束,市应急局和市住建局分别抽取生产、基建非煤矿山企业进行督导检查,对抽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督促县(市、区)及时整改到位,对专项检查工作不认真、不扎实的,予以全市通报。
五、有关要求
(一)抓紧安排部署。要加强《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章、标准宣贯,研究制定本地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强化举措,严明奖惩,扎实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外包工程安全专项检查行动。
(二)开展自查自改。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安排部署专项检查行动,突出解决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要督促本单位对照整改重点内容,认真组织自查自改,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2024年8月31日前,要形成书面自查自改报告,分别报县级应急部门和住建部门。
(三)认真监督检查。要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外包工程安全专项检查情况表》(见附件3),逐项进行监督检查,详实记录检查结果,经现场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2024年9月25日前,各县(市、区)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将金属非金属矿山外包工程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及台账(见附件1、2、4)上报市安委办。
联系人:郝立民,电话:2055026
附件:1.金属非金属矿山外包施工单位及项目部基本情况
台账
2.金属非金属矿山外包施工单位项目部人员基本情况台账
3.金属非金属矿山外包工程安全专项检查情况表
附件1
金属非金属矿山外包施工单位及项目部基本情况台账
序号 | 属地 | 外包施工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资质证书编号 | 资质类别及等级 | 资质有效期限 | 承揽项目名称 | 外包施工单位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 项目部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
附件2
金属非金属矿山外包施工单位项目部人员基本情况台账
序号 | 县(市、区) | 矿山系统 名称 | 外包施工 单位名称 | 项目部 名称 | 项目部负责人姓名、专业、学历、职称等情况 | 安全管理人员姓名、专业、学历、职称等情况 | 工程技术人员姓名、专业、学历、职称等情况 | 特种作业人数 |
附件3
金属非金属矿山外包工程安全专项检查情况表
检查单位: 被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
重点事项 | 序号 | 具体内容和要求 | 现场检查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 检查人员 |
一、资质情况 | 1 | 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建筑资质等证书是否有效。 | ||
2 | 企业资质条件发生变化是否及时依法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 |||
3 | 是否存在以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等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 |||
4 | 是否存在以项目部(分公司、办事处)名义对外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或者安全管理协议。 | |||
5 | 是否存在超越企业资质范围承包采掘工程。资质条件是否和从事的矿山作业相匹配。 | |||
6 | 是否存在非法违法分包转包行为。 | |||
二、人员情况
二、人员情况 | 7 |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通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考核内容是否与承包项目相符合。 | ||
8 | 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否取得相应证书,人员数量是否满足实际生产需求,并持证上岗。 | |||
9 | 是否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矿安〔2022〕4号)要求,配备相应的项目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 |||
10 | 项目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为项目部上级法人单位的正式职工,且未在其他项目部或者单位兼职。 | |||
11 | 是否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工伤保险或安全生产责任险。 | |||
三、安全管理资料
三、安全管理资料 | 12 | 是否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奖惩考核。 | ||
13 | 是否制定符合企业现状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 |||
14 | 三项制度是否公开发布,是否及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修订完善。 | |||
15 | 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按规定进行备案、组织演练。 | |||
16 | 是否成立应急救援组织,并签订救护协议。 | |||
17 | 是否与矿山企业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是否存在转嫁安全生产责任等行为的。 | |||
18 | 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记录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 |||
19 | 采掘施工企业对项目部是否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项目部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考核。 | |||
四、项目部安全管理情况
四、项目部安全管理情况 | 20 | 省外矿山采掘施工项目是否向作业所在地应急管理部门报告。 | ||
21 | 项目部负责人是否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是否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配备与工程施工作业相适应的采矿、机电、通风、地测(防治水)等专业专职工程技术人员。 | |||
22 | 是否有满足现场作业要求的装备,是否依照有关规定制定施工组织方案并实施。 | |||
23 | 矿山采掘施工项目是否全部录入全国矿山采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系统。 | |||
24 | 发包单位是否按规定提取并拨付安全生产费用的;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是否使用到位的。 | |||
25 | 项目部是否按照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三项岗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 |||
26 | 是否严格执行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 |||
27 | 是否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 |||
28 | 是否制定特种作业、动火作业、交叉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管理制度或措施并落实。 | |||
29 | 项目部主要负责人是否每周对作业现场至少组织一次全面安全生产检查等。 | |||
30 | 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整改治理。 | |||
31 | 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行为。 | |||
五、企业安全管理情况
五、企业安全管理情况 | 32 | 是否存在违规发包采掘工程及爆破作业项目,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是否存在将爆破作业专项外包行为。 | ||
33 | 是否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规定,严格查处外包施工队伍数量过多、资质不符合要求、人员无证上岗、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未纳入企业统一安全管理等违法行为,对存在重大隐患和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一律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绝不姑息迁就。对责令停产整顿的矿山,要明确监督单位和责任人,督促整改到位,确保整改期间不发生事故。对因专项检查不到位或者未开展专项检查而引发事故的,一律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 |||
34 | 是否不断强化矿山外包工程管理,鼓励企业建立与固定外包施工队伍长期合作机制,并加强本单位施工队伍建设,是否按照《承德市遏制矿山企业瞒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办法(试行)》,对外包施工队伍进行培训;企业在更换外包施工队伍时,对外包施工队伍要先进行一次关于瞒报事故的警示教育和一次如何上报事故的培训。力争到2025年年底,生产矿山建立本单位采掘(剥)施工队伍或者委托具备相应条件的企业整体管理。 | |||
35 | 是否逐企业建立外包施工单位基本情况台账,详细登记资质、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情况,有变化的及时向属地政府报备,每年度开展一次专项抽查检查。 | |||
36 | 是否按照《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要求,督促矿山企业修订外包施工单位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协议,将外包施工单位纳入企业统一管理,日常管理中统一开展监督检查,盯办问题整改落实。 | |||
37 | 是否指导企业对外包施工队伍开展一次安全培训教育,将外包施工人员入场前的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作为安全培训教育的重点内容,确保外包施工人员了解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及防范措施,熟悉应急处置程序,提升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 |||
38 | 是否利用工矿商贸企业作业场所安全视频系统对外包施工作业全过程进行安全监管,并明确专人每日巡查检查,坚决杜绝外包施工队伍违规作业,消除监管盲区。 | |||
39 | 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行为。 |
附件4
金属非金属矿山外包工程安全专项检查情况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类型 | 检查企业数量 | 发现问题和 隐患数量 | 问题和隐患整 改合格数量 | 下达整改指令书份数 | 责令停产整顿的企业数量 | 对企业实施行政处罚总数额 (万元) | 其中:对主要负责人处罚数量 | 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数量 | 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数量 | 推荐正面企业数量 | 曝光负面企业数量 | |||||
小计 | 一般 隐患 | 重大 隐患 | 小计 | 一般 隐患 | 重大 隐患 | 累计处罚人次 | 处罚 数额 (万元) | |||||||||
矿山外包 工程 |
填报单位主管领导(签字): 填报人(签字): 联系电话:
注:本表中,对企业实施行政处罚总数额包括对主要负责人的处罚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