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由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7月28日修订通过,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一、修订的背景和意义
中小企业在促进社会就业、推动科技创新、保障社会稳定、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近年来出台了许多扶持政策,推动中小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培育了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2007年实施的《河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保障作用,但随着近年来河北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急需与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相衔接,将河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方面的有益经验上升为法律规范,补齐制度短板,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为此,省工信厅开展《条例》的修订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通过搜集相关资料、广泛征求意见、开展深入调研和问卷调查,履行有关程序后,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出台了修订后的《条例》。
修订后的《条例》在优化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扩大城乡就业等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
新修订的《条例》共8章65条,比2007年实施的《河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多30条,是结合我省实际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细化、具体化、本地化,增加了可操作性,体现了河北特色。
第一章:总则。共10条,包括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政府职责、部门职责、专精特新、统计监测、信用管理、中小企业权利义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等。
第二章:创业扶持。共9条,主要包括创业指导、特殊群体创业、离岗创业、创业引导基金、创业用地、登记注册便捷化等。
第三章:创新推动。共7条,主要包括技术支撑、品牌建设、标准制定、产业集群、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合作、人才培养等。
第四章:资金支持。共9条,主要包括专项资金、税收优惠、收费减免、信贷激励、普惠金融、上市融资、供应链金融、融资担保、保险增信等。
第五章:市场开拓。共8条,主要包括公平竞争、物流交易、融通发展、政府采购、平台搭建、供应链综合服务、对外合作等。
第六章:服务保障。共10条,主要包括服务体系、服务机构、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政企沟通机制、人才培训、校企合作、行业自律、发展环境评估等。
第七章:权益保护。共11条,主要包括保护权益、听取建议、合同履行、拖欠账款治理、制止行为、帮扶纾困和风险应对机制、法律服务、投诉举报,以及违反本条例行为的监督检查和处置处分等。
第八章:附则。共1条,规定实施时间。
三、《条例》细化完善的主要内容
(一)聚焦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完善财税支持和融资促进措施。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专精特新发展,支持公共服务体系和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鼓励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发展供应链金融,推动本地区供应链核心企业加入依法设立的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固化上市奖励政策,鼓励对中小企业上市挂牌等产生的相关费用给予适当补助。
(二)聚焦推动中小企业创业,完善创业扶持措施。要求有关部门加强创业指导,为创业人员免费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和公共信息服务,开展适应中小企业发展的培训。切实降低用地成本,规定中小企业可以通过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方便中小企业办事创业,实现中小企业登记和退出便利化。
(三)聚焦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完善促进创新措施。要求为中小企业科技研发、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基础条件、技术服务和支撑,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力度。支持中小企业加快质量品牌建设,打造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精品,创建“河北品牌”。要求加速中小企业产业聚集和转型升级,培育和发展主业突出、特色鲜明、体系完整、环境友好、竞争力强的产业集群。
(四)聚焦推动中小企业做大做强,完善助力开拓市场措施。要求严格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管制度,保护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权利,政府采购向中小企业倾斜。为中小企业搭建产品展示、交易、合作、交流的平台,提高市场开拓能力。
(五)聚焦优化中小企业营商环境,完善公共服务和权益保护措施。要求建立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特色精准便捷化的服务,加强中小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有计划地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和生产技术人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