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试行)》(冀应急〔2022〕21号)要求,经审查,兴隆县天民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监审报告和评审报告已通过审查,拟授予该公司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单位。根据认定程序,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如发现申报企业存在瞒报事故、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规定取消其申报资格。
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书面材料寄(或传真)至承德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314-2055850
地 址:承德市双桥区大石庙镇汇强大厦B座2519
邮 编:067000
2024年8月28日